乔丹体育基金会证书管理制度
第一条 为了加强证书管理、规范证书使用,根据乔丹体育基金会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制度使用范围:基金会法人证书登记证正副本、机构信用代码证、财政票据领用证、本会获奖证书、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相关聘书等。
第三条 本会证书管理的责任部门为秘书处综合部,由综合部制定专人具体负责。
第四条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正本悬挂在秘书处办公室,其他证书由专人负责并在专用加锁文件柜中保管。
第五条 证书原则上不外借,确需外借的应在《证书使用登记审批表》上进行登记,并由部门负责人、秘书长签批后方可。借用证书复印件亦需要填写《证书使用登记审批表》,经审批完成后方可。
第六条 基金会证书在遇到丢失、被盗、损毁等情况时,管理证书人员应及时向秘书长报告、并递交书面说明,秘书长将情况汇报理事长,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处理。
第七条 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,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。
第八条 本制度由乔丹体育基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第九条 本制度自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。